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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承包到期进城农民地皮收回吗?农业部明确复兴:依法确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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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0 09: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观农村地皮政策动向,察农民生产生存状态,专业解读,深度剖析,惑点解疑,敬请关注“地皮观察员”!

二轮地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是国家对于农村地皮承包政策早就明确的大政方针。对于如何延长、无地农民可否分得地皮等一系列题目,国家正在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地皮延包的具体办法。
进城安家并且户口迁出农村的农民可否继承延包?这也是许多人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这是因为,随着近些年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做生意、安家落户。据统计,全国进城务工做生意农民约莫有2.88亿,此中举家进城的有3000多万户。
“国家掩护进城农户的地皮承包策划权。不得以退出地皮承包策划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地皮承包策划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地皮策划权。”这是《农村地皮承包法》对于掩护进城落户农民地皮权益的明确条文。

农村地皮是按期承包的,二轮地皮的承包期是30年,这在承包条约中也有明确注明。承包期内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不收回,那承包期之后呢?有关专家表现,农村地皮承包策划权属于有限期的用益物权。
既然是有限期,那就不答应恒久拥有。二轮地皮承包期结束再延长30年,进城农民能不能参与第三轮地皮承包呢?或者说能不能顺延第二轮的地皮承包呢?这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题目。
对此,农业农村部在近日对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公开复兴中表现,按现有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农民参与延包的基本依据,确认成员身份关系农民群众切身长处。

按照以上表述的意思,二轮地皮承包结束后并不是简朴的以户为单位继承承包自家地皮,而是还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承包地皮。
能不延包地皮的关键,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简直认,确认的依据就是刚刚颁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据这部法律,进城落户农民还能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我们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如何定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地皮等产业为基本生存保障的住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该部法律同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上述这个定义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里面有3个关键点。
(1)“户籍在或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认定不再完全看户口。许多进城农民因工作生存需要,把户籍迁入城里,按照这一点,也是可以认定为集体成员的。
(2)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该法对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中,集体成员有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工作职员的推举权、承包农村地皮等10项权利,需要履行服从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和掩护集体地皮等6项义务。进城农民做到这些也不难。

(3)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地皮等产业为基本生存保障的住民。是不是以地皮等产业为基本生存保障,这个确实很难判定。因为进城之后的其他收入是多是少,也没有向集体经济组织报告的义务。
农业农村部在复兴中提出,下一步,该部将积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各地抓好法律的贯彻实施,依法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举行确认,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进城农民在二轮地皮承包结束后能不能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不能继承承包地皮,还需要各地在部委引导下积极探索。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111226754452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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