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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察枪击案的案件配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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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5年的那颗子弹,飞了整整25年,又击中了邢志强自己。
事情得重新提及。当年的邢志强,只是个带着步枪打靶的普通民警,却因为一场追逐改变了人生轨迹。一辆摩托车,一个试图逃跑的孟永清,一场追逐、一声枪响,定格在那个傍晚。而结局呢?孟永清命丧两天后,邢志强却因“正当防卫”建功调职,一脚踏进刑警大队的大门。再后来,一路晋升成了公安局副局长。

听起来好像是一出公理制裁恶徒、英雄扶摇直上的正能量故事,但时间的沙子总会漏出一些原形的陈迹。
当年的孟永清,确实是个保外就医的罪犯,但那辆摩托车是不是偷来的,却没有定论。而邢志强凭什么猜疑?没有证据的“犯嘀咕”能成理由?再说,抓捕过程中,孟永清的确伤人逃跑了,可他已经逃得没影儿了,追出去的那颗子弹,是阻止继续伤害,照旧带着感情的“惩罚”?这些问题,25年后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答案。

更耐人寻味的是,25年后,这桩陈年旧案又被翻了出来。邢志强在成为副局长的同一年,突然被纪委留置调查,这就难免让人多想:这背后,到底是政治斗争,照旧历史整理?如果当年的追捕果真是正当防卫,何以过了这么多年,还要再翻案?
不得不承认,“正当防卫”这四个字在司法实践里,永远是个争议的高频词。我们见过昆山龙哥事件里“被逼急的反击”,也见过瓜农夏俊峰挥刀的血腥一幕。正当防卫的界限,总是游走在“自保”和“过度”之间。站在1995年的时间节点看,邢志强当时的处置惩罚大概符合当时的司法认定,但从今天的视角审视,那颗子弹好像并不简单。

有人会问,那些质疑是不是“事后诸葛亮”?毕竟,邢志强不是穿越剧的男主角,他不知道孟永清会因为那一枪丧命。如果换做任何一个警察,在被刀划伤后,追击一个大概有犯罪嫌疑的人,难道不应接纳办法吗?
原理好像是这么个原理,但枪响之后,“合理性”也许就得经得起更严苛的拷问了。尤其是,为什么25年后纪委才参与?是什么样的疑点,大概是秘密利益,终于把这件事再次摆上台面?
我们不妨猜测一下。大概,孟永清的死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大概,当年的“建功”本身就是为了粉饰某些不可告人的问题;又大概,这只是一个背负了太久的道义争议,在时间的另一端终于被揪了出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个傍晚的选择,改变了两个人的运气:一个性命丧黄泉,一个人飞黄腾达。
现在看来,那颗“公理的子弹”也许太重了,重到让一个副局长被25年前的枪响击中自己,重到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什么叫“正当防卫”。
行文至此笔者想问:一颗子弹的代价,是谁说了算?正当防卫的界限,到底该画在哪?当年的英雄是否无愧于心,如今的追责又是公理的复苏,照旧尚有隐情?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414220905211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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