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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刑事二审前夕,大同中院拟对男方实用缓刑矫正,眷属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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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5 10: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不公开庭审。
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根据男方提供的《刑事上诉状》表现,医院诊疗手册“女方外阴:童贞膜完备,未见新鲜破口”;判定书:“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男方母亲郑女士在进入庭审前表示,席某某未与吴某某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开庭前夕,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观察函》表现,“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根据上诉人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拟对实在用缓刑,举行社区矫正。”



开庭前日
记者多次实地拜望,女方未担当采访
村民:不是本村人,和邻里交换较少
3月23日至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前往阳高县,盼望能与女方吴某某及其支属沟通,但对方未担当采访。
据多名同村村民说,“前两天法院有人来过女方家。”他们近期另有见到吴某某及其母亲,吴某某精力状态看着较好。女方家不是本村的人,和四周邻里交换比较少。
2024年3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曾走访过吴某某家,亦未见到女方。其时,据其家附近的一位村民说,村里议论此事的比较多,“我客岁(2023年岁发前)常常见男的开车来找吴某某……”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还实地走访了案发现场——席某某的“婚房”。据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报告,房子是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2016年前后,他们家以每平方米两三千元的价格全款购买,但不停没有住过。客厅阳台的窗帘,左侧有一处约两米高、四五十厘米宽的缺损,有剪裁的痕迹。寝室内,白色的柜子上有一处指甲盖大小的黄玄色,桌子烟灰缸中有因点燃卫生纸留下的灰烬、2根剩下的烟头、1个打火机。


庭前会议
通过彩礼纠纷案调出“相亲登记表”
女方疑还曾举行两次相亲
据悉,2025年3月24日上午9时,大同市中级法院就“席某某强奸上诉”一案召开庭前会议。据席某某母亲郑女士报告,庭前会议上,女方未到场。他们增补勘验、女方及证人出庭等申请事项。上诉方和查察员均提交二审相应新的证据,“我们在彩礼纠纷的民事案件中,调取了吴某某在婚介所的相亲登记信息,其中还写了她与我儿子相亲前,其别的两次相亲失败的经历。”

根据《阳高xx婚介服务部登记表》表现,吴某某,除手写的“2023年1月30日相亲,5月1日等婚”信息外,疑似另有两条相亲记载,分别为“6,配,责任在男方”“7月14日,相亲成功;21日失败。”另据对婚介服务部媒婆的《扣问笔录》表现,媒婆表示,吴某某在该相亲服务部登记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席某某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

郑女士说,“我儿子说,媒婆曾将其儿子先容给吴某某,但对方未看上。”“我盼望刑事二审法院可以观察吴某某的两起相亲情况,看是否有问题。”郑女士表明道,“我儿子的事引发关注后,很多人在网络匿名给我说,吴某某曾经的相亲有问题,我想搞清楚实际情况。”


实用缓刑?
市中院委托观察:“拟对实在用缓刑,举行社区矫正”
“最高法批准第四次延期,审限延至6月7日”
3月24日下战书,郑女士表示,席某某的代理状师殷清利在看管所访问了席某某。
她表示,当地司法部门有找到席某某,扣问是否担当缓刑,“我儿子坚称无罪,不必要缓刑。”“三四天前,司法部门也找到我,让我签社区矫正判缓刑。”郑女士说,“司法部门问我,假如我儿子缓刑返来,是否可以监护他。”“儿子返来,我随时欢迎,但要判他缓刑,这我们不能担当,我们坚持无罪。”
根据2025年3月21日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观察函》表现: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根据上诉人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拟对实在用缓刑,举行社区矫正。依据我国《社区矫正法》第十八条、我国《社区矫正法实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现委托你中心对席某某的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举动所造成的影响、拟克制的事项等举行观察相识,形成书面评估意见。请你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评估意见书。
郑女士说,她从代理状师处相识到,近期,席某某已经收到了最高法批准第四次延长审限的关照,“3月18日,我儿子接到了延期关照,审限延期至6月7日。”


刑事诉状
诊疗手册“女方外阴:童贞膜完备,未见新鲜破口”
判定书:“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我儿子没有强奸吴某某,他们只是有亲密打仗,但没有发生实质性性关系。”郑女士坚持道,“一审法院在答记者问时,未提及医院诊疗,及司法判定意见。”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法院审判长就席某某强奸案答记者问》一文表现,案发当年5月2日,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完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掉臂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经侦查职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
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男方支属处得到的《刑事上诉状》表现,5月4日,警方在医生帮忙下,对女方提取阴道分泌物及内裤,女方报告上述内裤“没有清洗过”。当年5月6日,女方在警方领导下,到医院检查,诊疗手册表现“女方外阴:童贞膜完备,未见新鲜破口”。5月19日,大同市公安司法判定中心出具的判定书表现“……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而女方报告是两边发生关系,与客观证据有矛盾。女方还报告称“席某某没有打女方,就是不停用手按着我、席某某没有说过威胁女方的话”。


否认强奸
男方母亲:拖拽系女方情绪失控,我儿子怕出意外
“我盼望看到事发时,女方反抗的证据”
3月25日上午9时,“订婚强奸案”二审不公开庭审,据悉,席某某母亲作为公民辩护人出庭。进入庭审前,郑女士表示,席某某未强奸吴某某,而是两边发生亲密打仗后,就“房本加名”问题未谈拢,女方情绪失控。席某某将其反锁屋内,取车预备送吴某某回家,“大概10分钟左右,我儿子回家发现吴某某点燃了客厅窗帘,并将寝室门反锁。踹开房门后,发现吴某某在用打火机点燃纸团,烧柜子。”郑女士说,吴某某情绪失控跑出房间“呼救”,席某某将她追回,“我儿子是怕她出意外,把她追返来的,不是为了强奸。”

“事发后的情绪冲动,怎么证明事发前发生性侵?检方公诉我儿子是强奸,我盼望法庭上,可以看到事发期间,吴某某反抗的证据。”“检方报批的时间问题,我也盼望得到合明白释。”郑女士说,“司法判定效果没出来,检方已经对我儿子以‘强奸罪’批捕,证据还没出来。”
根据阳高县公安局出具的《逮捕关照书》表现:经阳高县查察院批准,我局于5月15日下战书4时,对涉嫌强奸罪的席某某执行逮捕。而《刑事上诉状》中披露,大同市公安司法判定中心出具的判定书的时间为“5月19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安澜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55416342356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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