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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一医院宣传“治愈率在85%以上”,违反规定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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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4 01: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7月9日,举报方通过天下12315平台反映,府谷县某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广告,宣传某中医科医师的“治愈率在85%以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干规定,要求按照相干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府谷县市场羁系局随即睁开调查,该医院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标题为《冬病夏治正其时,2024年“三伏贴”即将开始》的广告,其中含有“治愈率在85%以上”的内容。该广告无广告费,阅读量为1741次,并于2024年7月12日下架。鉴于广告阅读量小、持续时间短,且医院积极整改、及时下架并重新发布符合规定的广告,未造成严重结果。决定减轻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本案中,该医院在广告中宣传治愈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医疗广告不得含有治愈率或有用率内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可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医院积极共同调查、主动整改,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终极罚款3000元。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136599436406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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