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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告急:观光车突然启动,旅游成了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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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02: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人在旅游的时候,都会选择报团出行,那么在嬉戏的同时,安全标题您有没有器重呢,一旦发买卖外又该怎样维护本身的权益,克日,石景山法院就对一因由游客受伤的案件举行宣判。
赵密斯,64岁,2021年7月,赵密斯与北京某旅行社签署旅行条约,交了1万块钱,成为该旅行社的会员。条约约定:会员享受一年内10次出京观光旅游。2022年8月,赵密斯随旅行团来到河北旅游。这次旅游却成为赵密斯噩梦的开始。
赵密斯回想,进入景区后,她就坐上了景区观光车,到达景点后,刚要下车,观光车突然启动向前行驶,此时,赵密斯一条腿在车下,一条腿在车上,瞬间就被观光车带倒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经诊断,赵密斯腿部骨折。2023年3月,赵密斯,将北京某旅行社与河北的景区一同起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负担赔偿责任。
景区署理人辩称,景区的车辆符合正常年检不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在起步时举行了安全巡视,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被告旅行社未到庭应诉,法院判定其自动放弃庭审中答辩、质证等权利。赵密斯说,他到场的旅游团都是老年人,观光过程中,旅行社应有专人负责举行安全,毕竟上,赵密斯所在的区域并没有旅行社的工作人员。
赵密斯认为,旅行社和景区都没有做到安全保护义务,应该赔偿她医疗费、照顾护士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余万元。
对于景区提供的录音证据,赵密斯承认其真实性,但是赵密斯认为,在通话时,景区工作人员对她举行了诱导。事发时,观光车司机并没有封锁链条。
经审理,石景山法院认为,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观光车司机未举行规范操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判定不足,二被告对赵密斯受伤负有不对,应负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旅行社和景区分别负担此次事故35%的赔偿责任,赔偿赵密斯医疗费、照顾护士费、残疾赔偿金共计13万7千余元。
记者:陶雅健 摄像:刘航
泉源: 法治举行时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28811369838267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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