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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记者刘言:司法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丨2024记者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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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07: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栏词
他们,大概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老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誊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头脑、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一样平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一连邀请“跑口记者”报告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领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刘言
2024年是我联系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年,恰逢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这一年,我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方面的告急作用。
多部司法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防线。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仳离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力和物质需求,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避免仳离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放纵,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拯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
涉未成年人典范案例的持续发布,亮明人民法院维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光显司法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初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回应门生霸凌、荼毒未成年家庭成员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发布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典范案例,向未成年人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举动亮剑;对强奸未成年人的多名罪犯依法执行极刑,彰显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的“零容忍”态度。
校园内外的法治课,推动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遵法、用法。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六一”公众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为中小学师生普法;首席大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北京二中,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成绩展”在中国法院博物馆开展,成为中小门生的法治“打卡点”。
以“服务青年成长,推动社会进步”为办报宗旨的《中国青年报》,将继承见证、记录人民法院以司法护佑青少年的生动实践,共同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
代表作品1
少年法庭庭长秦硕:筑牢司法保护防线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刘言
“法官阿姨,您不要走,我们有事要和您说。”“12·4”国家宪法日前夕,在北京市海淀区一所小学上完法治课后,两名女生围在法官秦硕身前,寻求资助。
“孩子有话要和初次晤面的法官讲,阐明她肯定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事情,我们有责任资助她。”秦硕说。
作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从事少年审判已有12年,审理过千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担当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她领导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首创了“首审责任制”“预防校园暴力与门生欺凌‘X’计划”等多项特色审判工作机制。
在11月27日召开的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上,海淀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团体。
对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但不放纵
秦硕2012年调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此前她已在刑事审判领域工作了10多年。
为了尽快顺应新岗位,她梳理了海淀法院五六年间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从判决书上看,感觉少年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都判得比力轻。”秦硕回忆,“诸如掳掠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这样的‘重罪’,在少年审判中会出现法定刑以下量刑,乃至判处缓刑。”这让秦硕一时不能理解。
职业生活中的第一起少年审判案件,颠覆了秦硕对掳掠犯的认知。
“那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掳掠犯。”秦硕回忆,来到她眼前的于杰(化名)文质彬彬、成绩优异,还兼任门生干部。可高三那年,他冲进一所大学抢了几百元现金和3部手机,但没出校门就被捉住了。
为什么要掳掠?面对法官的询问,于杰早先一句话也不肯说,都由父母代为回答。秦硕相识到,于杰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环境很好,于杰的学习成绩也不停很好,“按常理,这种犯罪举动这辈子都不会在他身上出现”。
颠末和于杰反复沟通,秦硕终于打开了他的心防。案发当天,母亲一句简单的诉苦和几句絮聒,刺激到了正处于高三特殊时期、情绪不稳定的孩子。当天深夜,他持刀校园掳掠的初衷竟是要证明“没有父母、不靠学习好,也能在世”。
秦硕在走访中发现,由于父母长年冷漠、刻板的家庭教育,于杰从小对自己“要求刻板的严酷”,重压之下,举动出现了偏差。他的母亲相识原委后自责不已,盼望把自己的教育方法作为负面典范。
最终,综合思量于杰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院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杰适用缓刑。
取保候审期间,于杰返回学校参加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案件审结后,秦硕定期对于杰的学习生存环境进行跟踪帮教,资助他劝导人生狐疑,加强人生自信,并与于杰的父母保持互动,督促、指导他们加强亲子沟通,和缓家庭关系。
随着缓刑考验期结束,这种帮教渐渐地从时隔半个月,拉长到3个月、半年……大学期间,于杰成绩优异,得到多项奖学金,缓刑考验期满后顺利出国留学,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十几年已往了,于杰还不时和秦硕联系。
此案被作为一起教育感化拯救出错未成年人、资助其重回人生正轨的效果显着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点评这一案例的意义时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准确治罪、适当量刑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拯救、跟踪帮扶;要通过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悔悟自新、不再重蹈覆辙,成为遵纪遵法的公民和社会的有用之才。
从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起,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已历经40年的探索发展。在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拯救”方针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已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观察、犯罪记录封存、符合成年人参加等少年司法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也渐渐成为法律规定。
1987年9月,海淀法院在刑事审判庭下设“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成为北京市首批专门成立少年法庭的法院之一。
1992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创设了特有的U字形法台,增设了帮教席,法院、控方、辩方、学校、家长、社会观察员等各方围坐在一侧,形成教育合力,像一个张开的怀抱拥抱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孩子,最大限度教育拯救出错少年。U字形法台、圆形法台如今已是很多少年法庭的标配。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能主观地用罪错举动去推断犯罪故意,因为孩子身心发育不敷成熟,想法与举动之间有很大差距,如果不能理解这个举动背后的原因,很难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秦硕表明,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一味减轻处罚。
“罪错未成年人的举动大概涉及家庭关系、朋辈交往、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问题,要进行综合评估,为其量身定制矫治方案,确保以后不要再出现违法犯罪举动,而不是简单地从轻处罚。”她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宽容但绝不放纵。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不但要相识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还必要参与心理劝导、家庭教育指导等诸多“案外”环节。
在秦硕看来,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后,少年法庭法官面临更大挑衅。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可设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2013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开始实行刑事、民事综合审判,已往仅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受案范围逐步扩大,包罗部分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侵占未成年人身段权、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等权益的民事案件。
“已往,‘审判+帮教’是以个案为工作方向,能救一个是一个。但在综合审判中发现,部分在罪错未成年人群体中发现的问题,在一些婚姻家事案件中已经出现了苗头。”秦硕表明,在少年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中,80%的案件涉及孩子抚养、监护问题,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存在的某些举动和状态,已经和罪错未成年人“对得上”。
“已经发现苗头,就不能等他出现罪错举动后再去帮教。”2014年,秦硕开始领导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探索少年审判“首审责任制”,承办初次在少年法庭备案案件的即为“首审法官”,日后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的案件,无论刑事或民事,均由首审法官负责审理。
每一位法官在审理中都必须具体观察、相识涉案未成年人的环境,自动发现危险点和风险点,实时干预、妥善处理,最大限度淘汰诉讼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要表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秦硕介绍,一些涉及看望纠纷、抚养权变动的案件,隔两三年就会通过诉讼解决,同一个法官非常相识这个家庭,能快速解决后续案件。在一些侵权责任案件中,“首审责任制”能有用缩短流程,淘汰当事人诉累。
“有的家事案件,已经看到孩子有举动偏差的苗头了,法官就要提醒家长,因为仳离官司的情感纠葛、产业纠纷打得不可开交,不要把孩子牵涉到大人的恩怨中,持续在负面情绪中生存,孩子有大概出现举动偏差。”秦硕举例,在一些判决书后,法院会附上家庭教育关护提示卡,提醒家长更好教育孩子,“也告诉家长,少年法庭就是对孩子负责”。
对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要形成合力,不能有缺口
近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更多的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实行当天,秦硕审结了全国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此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在担当某学校外聘指导西席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时机多次猥亵一名10岁女童。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的举动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和普通刑庭不太一样,在类似案件中,不但要惩治犯罪,还要第一时间启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给予专业指导与帮扶。”秦硕曾审理过一起西席性侵男童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幼年时曾遭遇老师的侵害,由于家庭教育非常严酷,李某不敢将这件事告诉家人,长年的压抑使李某出现了心理问题,从一个受害人演变为侵犯者。
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从2016年起,探索建立家庭、学校、法院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步调防控校园暴力。秦硕把类似的典范案例转化成法治课程,针对门生、家长、一线西席、学校管理层等不同群体,进行有侧重的法治教育,把预防性工作落实抵家庭、学校、社会各层面,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
“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另有一些侵权案件,法律规定有明确界定,家长、老师要搞清楚,孩子之间的打闹,与恶性的暴力举动,另有长期的带有侮辱性质的欺凌举动不一样,得区分开。准确判断,才能精确处理。”面对家长和老师,秦硕会讲明具体的法律问题,面对孩子们,她会用鲜活的案例引导他们把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2023年,秦硕和同事们进一步升级创建了预防校园暴力与门生欺凌的“X”计划,综合运用社会观察与观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测评与劝导、跟踪帮教等特色司法延伸工作,督促家长、学校等主体各司其职,尽力保护被欺凌者的权益。
在秦硕看来,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要形成合力。“不能有任何一个缺口。”秦硕感慨,“司法保护是末了一道防线,但工作正在向前辐射,六大保护携手,才能让每个孩子都健康快乐地长大。”
代表作品2
对摧残未成年人的极恶之徒绝不手软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刘言
同一天,3名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被执行极刑。
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极刑。
从最高法披露的案情看,3人的罪行行径严重挑衅法律和道德底线,可谓罪不容诛、罪不容诛。
郭某某利用西席身份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行奸骗达100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门生,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突破人伦底线。
务工人员尚某某在公园、广场、公交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合,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的,先以小恩小惠诱骗,再以裸照、视频等胁迫,长期对多名被害人实行性侵害,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罹患严重心理疾病。
公某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先行诱骗再施胁迫,长期予以精力控制,还伙同他人实行性侵害,时间长达数年,导致未成年被害人自尽身亡。
对这3人执行极刑,大快民气。这既是对社会公理的回应,也以严厉的惩处给心怀不轨者敲响警钟——法律对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由于生理、心理尚处于发育阶段,性侵占罪对未成年人产生的伤害每每更严重,也轻易使被害者地点家庭背负沉重的精力负担。
我国法律对此高度重视。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强奸罪的底子上,明确奸骗不满十周岁幼女、造成幼女伤害、当众奸骗幼女的举动适用更重刑罚,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明确猥亵儿童罪的加重量刑情节。
2023年5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表明》发布,将“依法从重办处犯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为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性侵未成年人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况、“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各类“加重处罚”的具体情节等,以从严从重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此次也强调,对奸骗幼女人数浩繁、长期实行强奸、利用特殊职责多次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殒命等犯罪情节特殊恶劣、结果特殊严重、恶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论罪当正法刑的,果断从重从快判处。
在上述3起案件中,每一名罪犯的施害时间都长达数年,对被害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要杜绝类似变乱重演,必要追根溯源、查漏补缺。
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熟人作案的占9成以上。
在重办犯罪分子的同时,亟须家长、学校、社会、网络平台、政府和司法机关各方同时发力,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法治教育,资助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强制陈诉等制度的落实,在全社会筑起安全防线,共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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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青年报记者刘言:司法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丨2024记者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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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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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5711990938368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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